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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新农合医疗费报销案:新农合医疗费咋报 股长说了算

发布时间:2014-10-13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刘进)备受关注的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报销案日前有了揭晓,经广安区检察院侦查终结,该区医疗办原审核股股长张远(化名)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张远受贿一案由广安区纪委移送。现查明,2009年至案发,张远利用担任广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审核股股长的便利,共收受患者及其亲属所给的好处费47500元。
2012年8月,张远接受朋友请托,在未明确参保对象受伤是否属于工伤的情况下,按照外地住院报销程序给伤者报了帐,收受感谢费3500元。同年10月,将一参保对象的近视眼手术按照青光眼手术予以审核报账,获得感谢费2000元。2013年年初,为4名不在定点医院治疗白血病的参保对象报了帐,分别收受感谢费6000元、7000元、7000元、7000元。同年3月,为1名不在定点医院治疗的先天性心脏病参保患者报了账,收受好处费5000元;10月,为1名资料不全的参保对象报了帐,收受感谢费5500元;12月,为1名参保对象多报3万余元,收受感谢费1500元。

  张远一案说明,加强新农合医疗费报销的审核监管十分必要。(讯息来源: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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