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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河县人民法院扎实做好庭前证据交换 切实提高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9-03-15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帕力拉)为进一步深化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青河县人民法院结合本院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将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引入审判程序,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审判效率。

  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引入,不仅是一种借鉴和创新,更是一种天然的适配。通过证据交换使当事人在庭审前将所有证据提前提交,整理案件要点,固定争议焦点和证据,最大限度地创造公平对抗的诉讼格局,从而提高庭审效率,以保障庭审更加高效;同时便于法官通过证据交换的结果形成事实认定和争议焦点整理,提高一次庭审结案率,使诉讼程序规范公平,使实体问题呈现公开化和透明化而越发于公正。

  在青河县人民法院五号法庭,刚刚进行完庭前证据交换工作的新疆联明律师事务所黄律师表示:自己代理过这么多年的各类案件,第一次遇到法院进行庭前证据交换,且把这项工作开展的如此扎实、细致,这种工作模式,无疑为开庭审理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将大大提高庭审的质量和效率。

  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启用,提高了诉讼效率,降低了诉讼成本,使裁判结果更加趋向客观公正。与此同时,青河县人民法院近年来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等程序,积极采用“速立、速送、速调、速审、速判、速执”的审判方式,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审判资源,积极构建公正、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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