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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检察院出庭公诉首起涉恶案件

发布时间:2019-03-13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蒲美玲)3月11日上午9时,由天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杨某某、洪某、洪某某、许某某等19人涉嫌开设赌场一案,在天柱县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自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天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以来,被告人杨某某、洪某、洪某某、许某某等人因赌博经常纠集在一起,在镇远、玉屏、黎平、湖南新晃等地实施赌博、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

  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期间,由边某(另案处理)负责提供场地,安排人员放哨和维护赌场秩序,杨某某、洪某、洪某某等人负责提供赌具并邀约赌客,多次在镇远县青溪镇开设赌场聚众赌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进行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因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案件目前仍在审理中。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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