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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河县法院提请的51名人民陪审员获任命

发布时间:2019-02-26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李秀媛)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出台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更好地实现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功能效力,青河县人民法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命了51名人民陪审员。

  此次选任工作,青河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会同司法局成立了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照选任程序制定了选任工作实施意见,通过社会公告、报名推荐、资格审查、会同考察等各个环节,最终确定了51名拟任陪审员,由院长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51名陪审员分别来自不同的行业和岗位,有企、事业单位人员、乡镇干部、村委会委员、学校教师、辖区居民等,充分体现了人民陪审员广泛性和代表性。

  下一步,青河法院将组织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宣誓并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注重培训针对性与实用性,将法官教学、案例教学和现场教学相结合,努力实现人民陪审员法律理论素养与人民陪审实务技能知识的双提升,进一步推动青河法院审判事业再上新台阶。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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