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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快速执行 失信人家属匆忙还钱

发布时间:2018-07-23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王雪阳 杜正威)7月19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快速执行团队在执行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过程中,通过加大执行力度,注重说服教育,成功将该案执结,不仅使当事人的权益进一步得到保护,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2015年11月,陈某金驾驶三轮摩托车与袁某云发生相撞,造成袁某云受伤,车辆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金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袁某云受伤住院45天,构成两处九级伤残。后因赔偿问题,袁某云向法院起诉,经判决,扣除保险公司已赔偿的120500元后,陈某金应赔偿袁某云55166.02元,判决生效后后,袁某云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王伟多次联系陈某金,但一直找不到被执行人的下落,后通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信阳市某小区购买有房屋。7月18日早上6点,快速执行团队一行6人赶到陈某金家里,但陈某金早已出门干活,执行干警耐心的给陈某金的家属解释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轻者会被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陈某金的家属表示会和申请人商量解决此事。7月19日上午一上班,陈某金的家属就赶到法院,表示愿意和申请人和解,执行干警将申请人通知到法院,双方自行协商达成执行和解。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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