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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伤母亲铁窗隔 天柱县检察官化解矛盾唤回亲情

发布时间:2018-06-06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杨长霏)“感谢检察官亲自到家里来,你们也是为了我家庭好,他毕竟是我的娃崽,我原谅他打伤我的事。”这是被害人郑某某向天柱县检察院检察官诉说被儿子龙某某伤害的一幕。

  近日,天柱县检察院受理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龙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经检察官审查查明:2017年11月20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龙某某与其母亲郑某某在家中发生争吵,龙某某便拾起一根扁担朝其母亲的左手击打,导致郑某受伤住院,后经司法鉴定,郑某某左前臂中段骨折属轻伤二级。

  6月4日,检察官依法提讯犯罪嫌疑人龙某某,对其释法说理、批评教育后,隔着铁窗向检察官悔恨的说:“我真不该打我母亲,这样做不仅犯法还要受良心的谴责,我没脸求她老人家原谅。”鉴于该案为家庭成员间的轻伤害案件,且龙某某认罪、悔罪,办案检察官启动了刑事案件和解程序。

  6月5日,该院副检察长吴经栋同志带领办案组一行4人,驱车约1小时来到郑某某的家中告知被害人权利义务和听取意见,检察官先对其安抚、疏导,然后转达龙某某的悔罪认错态度,打消其心中疑虑和对抗之意,接着出现了文章开头的情景,郑某某出具了谅解书。

  6月6日,该院即对犯罪嫌疑人龙某某以无社会危险性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该院今年上半年,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主动运用刑事和解程序成功办理了10件轻微刑事案件,为“平安天柱、法治天柱建设”开展直观性、现实性普法,助推矛盾纠纷化解,社会关系修复和司法效率提高,彰显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和执法不失温度的担当。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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